来源:沙河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8-09 10:57:49 阅读量:20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八届沙河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
4月10日至5月25日,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成立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三”方式,分别对水务局、应急管理局、供销合作社、城管局、住建局、司法局、统计局、档案馆、经济团体联合会、林场、石岭水库库渠事务中心、朱庄南灌区事务中心等12个单位开展了巡察,市委书记专题会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市委安排,市委巡察组采取“一对一”反馈方式,于近日在各单位组织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市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组长向12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情况,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市领导苏英卓、李菲、毛岩、程耀武、乔万国、孙国强分别出席相关反馈会议并讲话,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宣读了《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程序和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反馈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二要明确工作责任。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馈意见,明确工作责任,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三要强化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履行日常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指导,提高整改成效。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要强化组织协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正整改到位。
市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副组长、联络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分别参加相关反馈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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