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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河市新城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沙河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1-30 11:14:03 阅读量:14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27日至6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新城镇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延伸巡察了10个农村党支部,2022年9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新城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要求上来。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间要求。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持续推动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新城镇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邢台及我市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坚持把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党委定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

2.针对“农村电教室未有效发挥作用”问题。镇党委督导各村党支部制定远程教育学习平台学习计划,明确村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村双委干部进行学习,保证学习效果。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新城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年度学习计划》,按照要求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4.针对“生态修复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新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盗采资源行动的实施方案》,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对辖区内矿山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建立巡逻台账,发挥联合执法机制作用,加大对盗采案件的打击力度。二是督促各村对重要区域点位进行定人定岗、夜间护山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三是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条幅等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提高抵制盗采砂石意识,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

5.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短板”问题。一是成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完善扬尘污染治理方案,明确职责,细化到人。坚持做到干部包联到一线、巡查监督到一线。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对连接主道的乡间道路进行了硬化,对易扬尘道路和场地定期洒水抑尘。三是加强追责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露天焚烧巡查力度,对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不到位、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不力的党员干部给予组织处理。

6.针对“落实乡村振兴工作尚有差距”问题。一是积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在以台上村为中心的九鑫牧业蛋鸡孵化基地、以小屯桥村为中心的牧凯养殖和峭河鲈鱼基地,以南掌村为中心的德尚奶牛养殖基地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周边产业,拓宽产业链。同时大力打造以立丰农场为代表的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西冯村为代表的金银花、酸枣等中药种植基地,以青年自主创业为特色的“葫芦”主题公园、“老街祥”灌掌,放大“一村一品”特色品牌效应,带动更多的村民就业。二是对部分村存在的环村垃圾、污水等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提高各村环境卫生标椎。

7.针对“信访隐患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强化基层责任,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充分利用镇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发挥治安员、民调员、网格员作用,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汇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登记台账》,每周召开信访工作调度会,明确包联责任人,促进群众矛盾化解在村镇。

8.针对“个别村干部未实际履职”问题。一是镇党委加强对村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个别村干部未履职问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加强新任村党支部书记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强化担当作为。三是优化双委干部结构,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9.针对“河长制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对沙沟河和南水北调泄洪渠侯庄村段的侵占耕种、建筑和生活垃圾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保障雨季正常排水泄洪需求。二是制定《新城镇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压实镇村河长责任,增加河道巡逻巡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10.针对“防范风险宣传力度不够”问题。一是认真履行属地职责,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明确金融风险防范目标任务,全面排查镇域内金融风险点。二是加强宣传。采取发放宣传单和村大喇叭广播,微信公众号和向各村微信群推送信息等方式,多方面宣传普及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1.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和进行提醒。

12.针对“‘村财镇管’落实有偏差”问题。对相关村未落实村财镇管制度问题,镇财政所认定责任、举一反三、立即整改。严格执行《新城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严把村财务收支管理、财务审批关口,加强内审工作,督促各村严格执行村财镇管制度,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

13.针对“违反廉洁纪律问题依然存在”问题。对相关村干部违规领取补贴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监督和教育。

14.针对“便民服务中心职能发挥不到位”问题。新城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定期组织人员到各村综合服务站进行现场指导、明查暗访、督导落实,建立完善了服务事项台账。

15.针对“农家书屋未有效利用”问题。制定完善《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职责》,组织开展读书活动,有效发挥农家书屋作用。

16.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对于财务凭证支出无明细、发票无经手人签字、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等问题,补充完善了相关财务手续。二是根据《新城镇财务管理制度》《新城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新城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镇村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17.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在全镇范围内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全流程监管工程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

18.针对“三资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摸排农村集体合同,对到期的农村集体合同已要求相关村重新签定合同,并按规定录入沙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备案。二是成立“三资”工作专班,对各村“三资”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加强对基层财会人员的电算化业务培训。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9.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一是提高认识,镇党委组织学习市委《关于进一步强化担当改进作风大抓落实的20条措施》,强化担当尽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二是采取“走出去、请讲来”等方式,切实提高农村干部引领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以挂牌评星、设岗定责为载体,为党员干部精心设置政策宣传、致富信息、科技示范、民事调解、治安巡逻等岗位,引导农村党员认责承诺、认岗履责,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1.针对“‘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完善《新城镇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方案》,加强双委干部及村监会培训,监督各村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二是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督促各村村监会履行监督职能。

2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村党建员培训会,将党建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和效果的考核评价。三是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包企干部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指导,推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问题。一是立即核实情况,对涉及的相关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对基层党支部开展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邢台市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等党员发展程序相关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

24.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对个别党员未按标准缴纳党费问题,已按标准进行了补交。二是组织各村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全面自查,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

25.针对“存在未按规定转递党组织关系”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对未按规定转递党组织关系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二是做到举一反三,要求其他村党支部全面开展对照整改和自查自纠。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新城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新城镇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通过加强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环节、全过程,为加快建设“河北场景新城行动”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6751515;通信地址:沙河市新城镇新城村老大街1号;邮政编码:054100;电子邮箱:xc888135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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