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沙河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7-03 16:59:48 阅读量:354
根据省委关于省、市、县上下联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及八届沙河市委第三轮巡察安排,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沙河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3年2月22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逐项整改。市委巡察组集中反馈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后,法院党组书记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反馈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对照整改。以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要求,为建设“五个强市”“两个沙河”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为打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系统”问题。召开了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省、邢台、沙河各级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工作要求纳入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具体整改措施。机关各党支部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系统组织学习了《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邢台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网班、沙河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网班学习。二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5月4日上午启动“送法进百企,青年在行动”活动,到河北德金有限公司、金沙河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星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法律宣传,联合市政协组织召开“送法下基层”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三是提升创新意识。成立了驻沙河市人民医院医疗纠纷“法官工作站”,选派青年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定期轮流到法官工作站工作,为医护人员及患者提供法律咨询、诉讼程序指导等帮助。通过“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营造化解医患纠纷的良好环境。
3.针对“工作落实还有差距”问题。一是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发挥好刑事审判的惩戒、威慑、预防功能,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经济稳定发展。三是妥善审理破产案件,推动市场主体救退机制。四是加强司法规范引导,提升司法便民利民水平。打造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开通人民法庭立案功能,强化司法便民利民服务,开展精准执行攻坚战。
(二)关于在打造监管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中履职尽责情况方面
4.针对“宣传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有差距”问题。一是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缩短办案周期。坚持繁案精审、简案快审,提高办案效率。二是持续推进“一站式”建设,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全面优化提升诉讼服务,畅通涉企案件绿色诉讼通道,拓宽涉企案件纠纷化解渠道,提升一审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分流率。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座谈会,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23年4月20日,在农商行召开“防范风险、护航金融”银行业金融机构座谈会。五是加强法制宣传,营造法治化营商氛围。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邢台、沙河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务实的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为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98875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沙河市人民法院;邮政编码:054100;电子邮件:gzsf98624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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