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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沙河市公安局党委、法院党组、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沙河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3-07 09:01:59 阅读量:579

根据邢台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沙河市公安局党委、法院党组、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李宗锐主持召开与3个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李宗锐组长作了动员讲话,沙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菲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沙河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依次作表态发言。沙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彦永主持会议。

邢台市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及其他同志,沙河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有关同志,沙河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沙河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各内设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近三年离退休的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列席会议。

巡察组组长李宗锐指出,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十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暨巡前集体谈话会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情况的政治监督。巡察组将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对照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做出有力贡献。

沙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菲强调,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邢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履行政治责任,严肃纪律要求,全力配合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抓好整改落实,要在邢台市委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查找差距、整改落实、补齐短板,提升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水平。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决不辜负邢台市委和沙河市干部群众的殷切期望。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一是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邢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二是坚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支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全力配合好巡察工作;三是坚决强化政治担当,以闻过则喜的态度,举一反三抓好巡察整改。

邢台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在沙河市公安局党委、法院党组、检察院党组工作50天左右(巡察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319-8937369,专门邮政信箱:沙河市聚英路58号沙河宾馆转市委第六巡察组(收),手机:13131997621(只接收短信),电子邮箱:xtswxc100706@data.xingtai.gov.cn,联系信箱:1.沙河市聚英路58号沙河宾馆大门口;2.沙河市公安局大门口;3.沙河市人民法院大门口;4.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大门口。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23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沙河市公安局党委、法院党组、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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