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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九届市委第十一轮市县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

来源:沙河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9-27 11:16:20 阅读量:7351

2020年10月28日至12月10日,邢台第二市县联动巡察组对我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0日,市县联动巡察组向我院通报了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院在“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党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向基层延伸情况方面”、“党组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情况方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意见。根据市县联动巡察组的意见和要求,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践行“两个维护”。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狠抓跟踪问效,突出建章立制,确保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整改目标

针对市县联动巡察组反馈的“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党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向基层延伸情况方面”、“党组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情况方面”等3个方面30个具体问题,深入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动态销号管理,全面、务实、彻底整改各类问题,逐项整改到位。同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使“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作风效能明显转变,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工作机制更加规范。

三、整改任务及措施

此次巡察整改任务共分为3类,涉及30个具体问题。其中,关于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10个问题,关于党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向基层延伸情况方面8个问题,关于党组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情况方面12个问题。

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有差距

1、部分党组成员、干警对学习重视不够,学习动力不足,党组对学习督导不够,学习效果不理想

院党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不够深入,抓得不紧不实,未及时制定相关学习贯彻落实精神的实施方案,联系实际推动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在学以致用、指导司法实践方面还存在差距。

整改措施:(1)规范中心组学习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为理论基础,依据市委宣传部每月学习要点,制定2021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结合时事政治,每月印发一份学习资料供中心组成员学习参考,确定学习主题,确保学习重点并突出专题性。(2)严格督查检查,由政治部对当月学习记录不规范、内容缺失的班子成员予以督促和提醒。(3)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专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和讨论相结合等方式,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注重学习专题化、实际化。

完成时限: 3月底完成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查摆问题不到位

查阅领导班子成员检视问题清单发现,班子成员检视问题单一,没有从深层次深刻查摆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对主题教育中形成的班子成员检视问题清单再次逐一梳理,深层次深刻查找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3月底完成

(二)履行职责使命能力有欠缺

1、院党组创新意识不强,改革办法不多。

整改措施 :对重大决策部署专题学习专题讨论,弄通弄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压实主体责任,具体到人。主要领导直接部署,直接过问,直接协调,直接督办。

完成时限:3月底完成

2、个别法官政治站位不高。

整改措施:(1)加强办案法官的学习教育,首先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整体意识,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从社会效益的角度去看待并处理好中小企业债务违约、履行不能等合同纠纷案件;其次,根据案情和被告企业的状况,多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积极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从放水养鱼的理念做工作,通过让企业设置担保、分期履行、第三人担保等多种方式,给予负债企业合理的宽限期,既使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也使负债企业得以正常的生产经营,维护社会的稳定,再次加强法制宣传,促使企业诚信经营,努力减少诉讼风险。(2)在执行中小企业债务违约、履行不能等合同纠纷案件中,从大局出发,文明执行、善意执行,对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尽力促成企业之间调解和解,并未被执行负债企业制定合理的宽限期限,如需查封冻结财产,尽量采取活查封,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完成时限: 3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3、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

对涉及非法集资、环境污染、精准脱贫等相关典型案件的判决执行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没有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新媒体等开展宣传。

整改措施:(1)对我院涉及食品安全、危险驾驶、非法集资、环境污染、精准脱贫等相关典型案件的判决进行宣传,重点案件随时宣传发布,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公众开放日、新媒体宣传,加大普法宣传力度。(2)提高重视,精心组织,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领导重视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动力,坚持把宣传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一并纳入工作日程。精心组织设计非法集资、环境污染、精准脱贫等案件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所有主管领导、办案人员、研究室人员、办公室人员、政治部人员等,对相关典型案件进行梳理。邀请媒体记者、编辑前来授课,提高新闻宣传敏感性和写作水平与技巧。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3)加强新媒体运用及特定节点的宣传。坚持司法为民,依法惩治非法集资、污染环境、精准脱贫等犯罪,都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微电影等新媒体技术手段,主动出现在群众视野内,认真开展有实际效果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公众开放日等特定宣传节点,坚持群众立场、群众观点,采用动态消息和纵深报道,文字叙述和影像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多接地气,全方位立体地展示工作动态。通过积极主动地宣传,更好地将预防犯罪这一重要的审判职能更大地发挥出来。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三)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组科学决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党组议事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1)对重要决策事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征求意见范围,认真听取基层意见。(2)对提交党组会的议题提前3天报办公室,办公室初次把关审核,整理后报院长二次审核把关,对于分管领导能决策的事项,不再提交党组会研究,由分管领导直接处理。(3)认真落实《中共沙河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引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发表过程详细记录。(4)对党组会议定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办公室及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督查,及时向院党组反馈通报落实情况。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2、党组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上研究不足。

抓党建工作思路不够开阔,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上不够紧密,党建工作跟踪检查少,考核少。

整改措施:坚持党建和审执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

完成时限:3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不够全面有力

1、党组对书记讲党课活动指导监督不够,领导责任发挥不充分。

有的只是照本宣科,结合实际工作不足,讲党课效果不突出

整改措施:加大调研力度,吃透上情下情,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方式、讲好党课。

完成时限:3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2、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

未能以制度形式明确细化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庭室负责人等领导的工作责任和要求,未能量化学习研究意识形态的次数,导致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沙河市人民法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以制度形式明确至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庭室负责人,确保量化学习研究,使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更加扎实。

完成时限:3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党组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需要进一步改进提升。

党组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需要进一步改进提升。

整改措施:确定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把意识形态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创新方法,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完成时限:3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党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向基层延伸情况方面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

1、制度落实不到位

2005年9月制定《关于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的意见》,2020年4月修改完善制定《监督执纪回访当事人的意见》。该项制度落实不规范,无案件回访台账及记录。

整改措施:我院针对案件回访当事人活动,明确监察室负责建立回访台账,及时归纳回访意见和建议,包括加大执行力度、简化立案手续、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加快办案进度、进一步释法析理等。对群众提出的建议,案件回访工作组应及时向办案人员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3月底完成

2.法律服务效能有待提高。

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多功能终端、诉讼智能评估终端利用率低。当事人很少使用智能化机器进行线上查询,现代化科学技术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整改措施:在诉讼服务大厅派专人指导当事人使用多功能终端、诉讼智能评估终端,进行线上查询、网上立案等事项,同时对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应用率。

完成时限:3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主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待提高

1、司法便民利民制度创新不够。

整改措施: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进行普法宣传,根据纠纷类型为老百姓提供真实案例,分析其中关键点,提供实用法律知识,使老百姓增强法律观念;同时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举行有关法律宣传活动,加大法治舆论宣传。

完成时限:3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2、审判质效与执行工作还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将调解理念贯穿在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将原有诉前调解团队基础上再增加一个诉前调解团队,白塔法庭另派4人从事诉前调解工作;二是加强裁判文书释法明理,紧扣讼争焦点,说理透彻,逻辑严密;三是做好诉讼风险告知和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

完成时限:3月底完成

3、部分执行案款未及时发放。

整改措施:专人负责执行款发放,建立执行款登记台账,案款到帐后上报,10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由专人每日定时查看案款系统,不明款、未发放款项的提示信息,及时督促主办人按时认领、发放;每月与财务对账,针对未发放的执行款,做到及时提醒;对于特殊原因,不能发放的款项,系统可以暂存、延缓发放,线下做好暂存、延缓发放的手续,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对案款进行提存。

完成时限:3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4、工作网站职能作用弱化。

“邢台市沙河法院网”网站除新闻中心版块内容更新外,其他版块内容长期未更新,版面陈旧,内容不丰富,影响了群众对法院整体工作的进一步了解。

整改措施:按照邢中法明传【2020】498号《关于全省法院迁移入驻中国法院政务网站群平台的通知》,我院官方网站变更为中国法院政务网站群组即http://xtsh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变更日期为2021年12月25号,并且按照信息发布要求已将信息发布权限交给办公室、政治部经过培训。将在半个月内进行信息迁移,原网站注销等手续,严格按照省院统一规划实施网站迁移工作,严格按照院内制定的信息发布考核指标发布信息。

完成时限:3月底完成信息迁移、原网站注销等工作

5、发改案件数量多,影响审判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整改措施:加强业务督导和培训,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固定每周二召开专业法官会议,有案说案,无案探讨,对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协商讨论,有效降低发改案件数量,提升审判质效。

完成时限: 3月底前完成

(三)财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1、财务管理存在混乱。

整改措施:一是执行款、保证金、罚金从2021年3月份开始,分开记账,单独编制凭证。二是已经告知开票人员不得涂改原始票据,票据如有涂改,将作废重新开具。三是在编制记账凭证时,做到书写规范,不得漏记少记会计科目。加强凭证的审核和复核。四是在今后的记账过程中做到认真核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021年开始,实现了会计软件记账,并逐步开通电子票据,避免了票据涂改及账目混乱现象。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

三、党组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情况方面

(一)派驻纪检组作用发挥需进一步加强

1.没有及时参加相关党组会,已整改。

整改措施:院党组会在涉及“三重一大”及党风廉政方面的会议,由办公室通知派驻纪检组参加会议,已经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 已完成

2.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监督教育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上力度不够的问题,我院结合现在政法系统开展的教育整顿机会,除制定便于操作、可行性强的制度外,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有效的管理、考核机制,明确职责、强化执行力,提高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1、培养党员干部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3、明确责任,实行层层责任制一要分清责任。

完成时限: 3月底完成

(二)对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够

1、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及员额法官普遍存在年龄结构老化,导致人才青黄不接。

整改措施:依据我院现有编制空缺情况,2021年新招录公务员6名,充实我院公务员队伍。

完成时限: 3月底前完成

2、干部缺乏常态化交流轮岗。

整改措施:经分析我院人员年龄结构、专业业务能力,制定《沙河市人民法院轮岗交流制度》。

完成时限: 3月底前完成

3、公务员录用体制不顺畅。

司法体制改革后,法院编制上划,录用公务员因编制卡问题,导致发放工资协调困难。

整改措施:与编办和组织部沟通,此问题已解决。

完成时限: 已完成

(三)“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1、党费收缴不规范。

法院7个党支部均存在没有按照规定及时收取党费,并以现金形式存放在支部一人手中。交纳党费收据未按规定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粘贴。

整改措施:每月足额收取党费后立即上交市委组织部,并按照规定粘贴在《党支部工作手册》。

完成时限: 3月底完成

2、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未按规定落实党课教育、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小组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制度,个别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党课教育、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小组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健全党建考核办法,将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到位,以考核促规范。

完成时限: 3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党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

党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缺项较多。

整改措施:提升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和支部委员会成员党务工作水平,定期检查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

完成时限: 3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党员活动载体不丰富

1、主题教育形式不丰富。

党支部在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中,抓手和载体有限,方式缺乏创新,没有体现法院特色,活动形式不丰富。

整改措施: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载体,学用双促。

完成时限: 3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党组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工作问题多,谈思想问题少,问题不够尖锐,揭短亮丑少,针对性不强,辣味不足。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引导党组成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严格要求,热情帮助,真正达到弄清思想,团结奋进的目的。

完成时限: 3月底完成

3、党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够。

学习教育结合支部情况不紧密,针对性差,党员讨论交流少。

整改措施: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加强党员讨论交流,加强效果评估。

完成时限: 3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党务公开不规范。

党建室只公开了党组织架构,缺少其他应公开内容。 

整改措施:健全公开阵地,明确公开内容,定期检查完善。

完成时限: 3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组织保障

思想高度重视。按照第十一轮市县联动巡察组要求,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找准症结、抓住关键、全面整改、务求实效。紧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梳理,深入剖析根源,一项一项对照,一条一条整改,确保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把整改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推动全院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创特色、创亮点。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我院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刘月华任组长、副院长魏占学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政治部,由刘士平同志兼任政治部主任,负责具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严格落实责任,奖惩分明。整改工作由党组书记、院长刘月华总负责。按照市委巡察办的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并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作风摆进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对于高标准、按时限完成的庭室和个人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于完成标准较低、推进落实不力的庭室和个人,将严肃开展问责活动,确保整改结果让组织满意、广大干警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交出一份高质量的“政治答卷”。

(四)务实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照检查、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以过“五关”斩“六将”的扎实行动诠释忠诚担当作为,做到有多少问题就解决多少问题,确保条条有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都销号。同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及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中共沙河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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